第1章穿書

盛夏的傍晚,日頭仍舊高高地掛在天空,夏蟬在枝頭此起彼伏地鳴叫,發出“知了,知了——”的聲音。

樹木蔥翠欲滴,微風吹過,樹葉沙沙作響,但仍舊是熱意不下,整個大地都籠罩在三伏天的熱意之中,稍微一動,就是一身臭汗。

小院子,土胚牆,茅草屋裏,林菲是被一股燥熱給熱醒的,“唔~,好熱~。”她記得昨晚開空調了啊!為什麽還是這麽熱?林菲悠悠轉醒,強忍睡意睜開了眼睛,不過,這一睜眼,差點沒被嚇死!

這是哪兒?怎麽這麽破?她一定是沒睡醒出現幻覺了!對,一定是這樣!閉上眼睛又眯了一會兒,林菲再次睜開眼睛,“咦?怎麽還是在這兒?”林菲使勁擰了自己的大腿一下,“啊呀,媽呀好疼!”以為是做夢,林菲下手可是一點兒也不留情,可是身上的痛感提醒著她,這是真的!她確實待在這破屋子裏。

心中大驚,掙紮著想要從**起來,可是~,身體的笨重讓她吭哧吭哧,努力了半天才終於坐了起來,好不容易坐起來了,已是渾身臭汗。

林菲疑惑地伸出胳膊,當她看到那根又粗又肥、簡直可以和腿差不多粗的胳膊時,驚嚇地“啊”地大叫一聲,這不是她的胳膊啊!林菲有了一個不好的預感,慌忙開始看自己的腿,腰,手腳……看完後,林菲很崩潰,這絕逼不是她那苗條得近乎瘦弱的身材!

上帝,她到底經曆了什麽?

這是怎麽回事?這裏是哪裏?她怎麽會在這兒?又怎麽會變成這樣……一個個問題不斷地浮現在林菲的心間。

忽然,腦子一痛,林菲痛苦地弓著身子抱住頭蜷縮在一塊,實在是太疼了,這種疼,深入靈魂……

就在林菲以為自己痛的要死了的時候,渾身卻是一輕,剛剛還痛的死去活來的頭神奇地好了。

林菲緩了緩,許久,她才緩過勁來,不過麵色發白,四肢無力,看著猶如大病一場似的。不過,她倒是明白了是怎麽回事。

她竟然穿書了!

她穿越到了前幾天她剛剛看的一本年代文中,書名就叫做《女配逆襲在七零》。

要不是此刻的現實提醒著她這是真的,林菲是絕對不會相信的。

雖然她閑暇時候也看了很多小說,像那種穿越、重生什麽的每樣至少也看了幾十本。雖然當時看著很爽,不過本就是為了放鬆或者打發時間。但是讓她真的相信這個,她還真是不相信!

要知道,她可是唯物主義論的堅實擁護者,堅信科學的!

不過現在嘛,堅信了15年的信仰開始動搖了……

她穿越了,還是穿進了一本書中,而且是書中的炮灰女配。

這本書還是她在大學考完試後,想要放鬆一下心情時看的。

大意就是書中的女主上輩子識人不清,拋夫棄子回城後嫁給了曾經的竹馬,但是竹馬婚後卻沒有好好對自己,不僅對自己拳打腳踢不說,還與她的親妹子勾搭在了一塊,最後女主鬱鬱而終。

死前在電視上看到了曾經下鄉時同為知青的胖子林菲菲,此時的她已經不再肥胖,身材苗條,穿著一身合體華美的旗袍,臉上笑容得體,挽著高大帥氣的沈建設笑得一臉幸福,沈建設啊~,那個曾經救過自己的男人,現在已經是大校了……

女主臨死回顧自己的一生,發現自己非常失敗,第一任老公是個老實巴交、沒有本事的農民,第二任老公對自己變心,父母不愛,姐妹反目,兒子不認、自己也沒有一份屬於自己的事業,活的就像一株菟絲花。她非常後悔,如果再來一次,她定要活的精彩!

幸運的是,上天偏愛,女主重生了!重生在了她剛剛下鄉的時候。

這一世,女主拆散了胖子林菲菲和男主的姻緣,不但自己嫁給了男主不說,還設計林菲菲嫁給了書中的男配沈衛東。

沈衛南,父不愛,母不喜,長著一副不被時下歡迎的長相不說,還全身被火燒傷高達70%!性格陰鷙狠厲,多疑且陰晴不定。

林菲菲自然不喜歡,她喜歡高大帥氣,還是軍人的男主,然後林菲菲自然而然就黑化了,不斷給女主製造麻煩,勾引男主不說,還總是打罵男配,自然而然地,下場肯定不好,不僅讓男主厭棄她,讓男女主感情更好外,最後自己也被女主暗害了……

這本書女主三觀不正,當時看的時候,林菲還吐槽來著,沒想到沒幾天自己就成了書中的女配。

回想了一下書中的劇情,李菲很想來一句mmp,她到底上輩子是做了什麽孽,不但老了三歲,穿成一個下鄉的胖子知青,而且還成了惡毒女配!

這不是給人家送人頭,自己受虐嗎!

整理了一遍記憶,林菲發現原主已經下鄉一年了,原主是1974年下鄉,現在已經是1975年了,而女主――現在已經重生了!

一個月前,男主回來探親,女主設計自己嫁給了男主不說,同時,也設計原主嫁給了男配!

想到男配沈衛南,林菲扶額,就不能讓她早來一個月嗎?早來一個月,她也不用嫁給男配了!

女大三,抱金磚嗎?林菲無奈,她很不想啊,雖然她實際上也是15,和男配一樣大,但是現在這具身體已經18了……而且,她也不喜男配啊……

老天,你特麽真是逗我!

林菲癱在**裝死,她還是個寶寶,她接受不了啊……

不過很快,林菲就緩了過來。

她一向是個心性堅毅的人,上輩子,姑且算是上輩子吧!能在15歲就考上了985重點大學,不僅僅是因為她聰明,還是因為她性格堅毅,無論做什麽,她都很有恒心和毅力!

既來之則安之。

林菲估計,她很有可能回不去了,那麽,還是好好想想以後怎麽辦才是正事。

不過,有一點還是挺方便的,她和原主名字幾乎一樣,她叫林菲,原主叫林菲菲,或許,穿越也是有條件的?林菲腦洞大開地想。

對於男主,她不是原主,又不喜歡男主,肯定不會再死皮賴臉地去勾引了。女主嘛~,林菲眯眼,如果她識相,不再惡心自己設計自己的話,她就不去管了,如果她不消停――那自己也不是包子,肯定不會客氣的!

至於現在自己的便宜老公……林菲想了一下,自己根本不用擔心,現在才15歲,還是一個小屁孩呢!啥也不懂,先將就過著,現在已經是74年了,77年冬天就會恢複高考,到時候自己就參加高考,以後肯定是要回城的,她從小就在城市長大,在鄉下,她肯定是不習慣的!不說買東西什麽的不方便,就是幹農活她也不會啊!

到時候,她大不了和男配離婚,這樣你好我好大家都好!

男配也不是個池中物,遲早也是一飛衝天,離了她,正好他還能再找個,到時候自己也能去找一個小奶狗,嘿嘿嘿,林菲猥瑣地笑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