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重生?

“死老婆子怎麽還不去死,什麽都做不了,就知道花錢。”

“我要死了嗎?我不想死。”

“老天保佑,這胎一定是男孩。”

躺在床上的人麵色蒼白,緊皺著眉頭,看起來不好受。

一頭墨發散在枕頭上,精致的麵容,蒼白中帶著柔美。

這種吵鬧的聲音在耳邊炸開,錦瑟朦朦朧朧間被吵醒了,煩躁地睜開眼睛,恨不得把在自己旁邊吵鬧的人給拍飛了。

入目的是一片白色的天花板,白色的窗簾,白色的床,白色的架子,什麽都是白色的,看裝飾分明是醫院。

心髒猛的跳了一下,醫院可是重災區,他怎麽會在這?這麽想著,腦子一下子清醒了。

等等,他還有思想?他記得自己被人推到喪屍群裏的,那種粉身碎骨的感覺,想起來都心驚膽戰,痛感已經深入骨髓。

錦瑟坐起來,因為起的有點猛,身體還有些虛弱,腦袋一陣的眩暈,緩了好一會才緩過來。

伸手觸碰自己的身體,手中的感覺是暖的,還感受到了心跳的跳動。

他還活著?

錦瑟被眼前的事實給驚了。

門突然被打開了,走進來一個女護士。

沉浸在思緒裏的錦瑟聽到聲音的時候,隨即警惕的望過去,末世兩年生活的蹉跎,讓他練就了二十四小時的高度緊張。

護士突然看到自己被人狠盯著,嚇了一跳。

語氣有些不好,有惱羞成怒的成分,“512房的病人,待會收拾東西可以走人了,記得把藥費給交了。”說完,瞪了他一眼,不管他應不應,直接走出去了。

錦瑟摸摸鼻子,有些無辜,他是習慣使然。

站在路邊,看著來來往往的行人和車輛,那種不真實感消失了。

他真的重生了!

錦瑟掐了掐自己的臉,會痛,就說明自己不是在做夢。

路邊原本對他投以欣賞目光的人轉而同情的看著某個傻笑的人,長了一副好皮囊,沒想到居然是個傻的。

錦瑟深呼一口氣,壓抑住激動的情緒,既然老天讓他重活一次,這一世他定要活的好好的,活的比任何人都要好。

理想是很美好的,但現實是很骨感的。錦瑟崩潰的發現,全身上下除了這身衣服,就隻有剛才交完藥費後剩下的十塊錢和幾個硬幣。

現在吃喝拉撒睡都成問題了,更別提末世之後奔小康的生活了。

默默的在心裏鄙視自己,當初是過得有多窩囊?

錦瑟拿著十塊錢到附近的粉店點了一碗粉。

那姿勢,那速度,就像一個餓死鬼投胎一樣的狼吞虎咽。就算吃相不好,周圍的人都沒覺得不雅,誰讓這世界是看臉的呢。

末世之後,錦瑟就沒再吃過一次熟食,吃到嘴裏的時候,幾乎要哭出來了,太懷念了。

粉和湯很快見底了。

錦瑟瞄了一眼還癟著的肚子,直到老板好心的請他一碗粉,錦瑟十分大方的給了老板一個大大的笑容,再三感謝老板的好心。

摸著滾圓的肚皮,按著模糊的記憶回到了居住的地方。

錦瑟是個模特兼演員,按理說,依他的樣貌肯定會紅起來的,可是在娛樂圈裏摸爬打滾了幾年,依然是不溫不火,自然不會有什麽積蓄,能解決吃喝拉撒睡的問題就不錯了。

錦瑟摸著良心,那肯定不是他的原因。

住所在居民區裏,如果不是住在這裏,實在想不到在繁華的城市裏還有相當於貧民區的地方。

在巷子裏七拐八拐,終於找到了住所,錦瑟默默地佩服自己的記憶力,不熟悉的人很容易在裏麵迷路。

那棟樓外麵破破爛爛的,視力不差的人都能看到牆上裂開的的幾道裂縫。

樓與樓之間,相距不遠,太陽常年照不到地麵,顯得周圍有些陰森,夜裏更是不安全,因為住在裏麵的人魚龍混雜。

錦瑟在快到小區的時候,做了些打扮,遮住自己的麵容,把頭發也藏在帽子裏,低著頭走。

打開門的時候,錦瑟看了眼後麵,看有沒有人跟在自己後麵,關上門才鬆口氣。

房子的裝飾一目了然,除了一張床,一個衣櫃,一張書桌,其他就沒了,連一件像樣的家具都沒有,電視冰箱更不用說了。

房子隻有幾十平方,有一廚一衛一臥室,廚房和衛生間隻隔了一扇門,錦瑟翻了翻廚房,隻在櫃子裏找到一包麵條,看了下日期,是2016年4月10日生產的。

他好像還不知道自己重生在什麽時候呢。

從衣服裏掏出不知是什麽時候生產的觸屏手機,屏幕的清晰度不高。

現在是2016年5月1日。

他記得末世是在2016年5月20日爆發的,也就是說,留給他的時間隻有半個多月。

可是他沒錢,就算有錢,買來的物資要怎麽處理,他不可能一直待在一個地方,而且要是暴露了要怎麽辦,他一個人肯定守不住。

錦瑟泄氣的坐在床上,他發現自己居然沒有一樣能拿出手的東西,除了這張臉。一點能在末世生存的本領都沒有,難道注定他又要成為一個炮灰?

黑線。

“為什麽我要出生在貧窮的家庭,都是你們害的。”

“把項鏈送給情人,她肯定會開心。”

耳邊的聲音一直沒有停下來過,錦瑟煩不勝煩,而且人又不在他旁邊,什麽時候自己的聽力那麽好了?

難道有鬼?自己錦瑟被這個想法嚇得打了個冷顫,他都能重生了,有鬼好像也能理解。

空氣中還有淡淡的黴味,錦瑟煩躁的從衣櫃裏拿出一套睡衣,打算洗個澡。

脫下衣服,從鏡子裏看到自己身上的東西,錦瑟不可置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