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eadx(); 下了一場雨,草原上的低窪地區變成了一片澤國.剛剛出土的青草嫩芽,瘋狂的生長。春季真的來了,雖然晚了一點,還是來了。每個人都很高興,吃得飽穿得暖,放牧也更有了力氣。

霍金在柯木智的悉心教導下,終於馴服了那匹黑馬,騎著馬和柯木智在泥濘的草地上狂奔。有了馬鞍和馬鐙之後,騎馬的技術性降低很多。柯木智為此嘲笑霍金隻會投機取巧,不敢正麵挑戰。

黃羊部落裏的石磨一天十二個時辰不停歇,吱吱呀呀的聲響縈繞在營地上空。石匠現在算是個手藝人,憑借他砸石磨的功夫便能混個肚兒圓。他已經想好,這手藝要傳給自己的兒子,從今往後子子孫孫都要靠這手藝活命呢。

吃慣了麵粉做成的食物,再吃那些炒熟的麥子,味道會很奇怪。比起蔥油餅這種太過lang費材料的吃法,羌人更喜歡麵餅裏麵夾上煮熟的牛羊肉。大碗喝酒,大口吃肉這才是羌族勇士該有的生活。

蘇凱回來了,整個人都瘦了一圈。沒人知道他去幹什麽了,自從元山最後一戰之後,蘇凱便消失了。蘇凱的性格本來就沉悶,回來之後和誰都沒有打招呼,便鑽進帳篷,倒頭就睡。

實際上蘇凱早在半個月之前就回來過一趟,那一趟是晚上,整個營地隻有蘇任和霍金、黃十三三個人知道而已。

這一天過的有些無聊,蘇任已經無聊到過一會兒就來看看蘇凱睡醒了沒有。輕輕的揭開帳篷簾子,朝裏看了一眼,見蘇凱還在呼呼大睡,沒有打擾退了出去。

直到日落西山,照明的篝火已經燃起,蘇凱伸了個懶腰從草甸子上趴起身,蘇任連忙將有些發涼的麵餅遞過去。蘇凱沒有客氣,抓起來就往嘴裏塞。帳篷裏的兩個人都沒說話,隻有蘇凱咀嚼食物發出的聲音。蘇凱吃的很香,腦袋一樣大的麵餅,三五口便塞進了肚子。

灌下最後一口茶水,蘇凱打了一個飽嗝:“找到了,離這裏三天的路程,就是白石峽穀,那裏是羌人的聖地,隻有受人尊敬的薩滿才被允許進入,每年祭祀的時候,也隻有首領可以進去,平常時間根本沒有人。”

蘇任點點頭:“很好,能容納多少人?”

“一兩千人足夠了,隻不過那裏沒有豐富的牧草,到處都是白色的石頭,若是馬匹很難在那裏生存,到了冬天那裏會變成死地。”

“這個不用擔心,冬天的草原也沒有什麽,牧民都不出來放牧,繼續留在那裏沒有意義。”蘇任站起身:“那就這樣吧,過幾天我們走的時候,過去看看。”

出了蘇凱的帳篷,蘇任伸了幹懶腰,正好看見霍金和柯木智縱馬回來。兩人跑的大汗淋漓,兩匹馬也在不斷的抖動鬃毛,舒展全身的肌肉。黑馬自從被馴服之後,非常依賴霍金,無論霍金走到哪裏,它都會跟在霍金屁股後麵。若不是嫌棄牲畜圍欄裏太過髒亂,霍金不會介意和黑馬睡在一起。

兩個人很高興,一邊走一邊放聲大笑。霍金學著羌人的樣子,摟著柯木智的肩膀:“等小爺老了以後,也來你的草原,到時候我們天天賽馬。”

“好呀!那時候歡迎你來,我們就在這雄鷹湖邊上支起帳篷,每天早上起來縱馬,一直跑到太陽落下的地方。”

“別扯了,我大哥說,根本追不上太陽。”霍金哈哈大笑。

“追不上也追,反正等我們老了也沒有別的事情可幹,就去草原的盡頭看看到底是什麽樣子。“從水池裏提了兩桶水,霍金和柯木智去給坐騎擦身子。霍金穿著羌人的皮袍,與柯木智走在一起,身高和體型都很相像。隻不過,霍金沒有柯木智的高顴骨和寬下巴,這些天下來臉蛋也被曬的紅彤彤,春風吹幹了皮膚,摸上去就像粗糙的砂紙。

蘇任忽然間想起了地域和人種之間的關係。記得以前曾經看過一本書,說的就是這些。那些生長在北方寒冷地區的人都會長的高大粗壯,一個個大鼻子小耳朵。而南方人就相對瘦小,耳朵卻奇大。這是因為北方的氣候寒冷,隻有身材高大的人才能在冬天儲存起更多的脂肪,用於抵抗嚴寒。而南方氣候炎熱,一雙大耳朵就是上好的散熱器。

如果讓霍金在這裏住上幾年,你再來看的時候,他就會變成地地道道的羌人。過上幾代之後,樣貌也會發生變化。這便是自然選擇。

種族是界定這個人的特征,凡是那些讓自己覺得不舒服的人,自然而然便會被列入異族的行列。從古到今,所有的戰爭基本上都是因為人種的問題。無論是黃帝和蚩尤的戰爭,還是現在大漢和匈奴的戰爭,全都屬於這個範圍。

蘇任沒有打擾那兩兄弟的忙碌,繞開一個大圈走進了老狐狸的帳篷。老狐狸正在擦拭自己的兵器,是一把不太長的短劍,通體烏黑,一點反光都沒有。短劍隻有一尺多,劍柄已經被磨的鋥光瓦亮,不知道使用了多少場時間,連劍鞘上的皮子都磨沒了。

蘇任很難想象老狐狸以前會是一個商人,他不知道殺人的感覺,因為他從來沒有親手殺過一個人。隻有那麽一次,綠倚的小廝死在自己麵前,還讓他大病了一場。

見蘇任進來,老狐狸連忙還劍入鞘,站起身子:“先生,您怎麽來了?”

“告訴你一個好消息,離此三天的路程有一處白石峽穀,那裏可以休整。”

“白石峽穀?”老狐狸一愣:“那可是羌人的聖地!”

“既然你知道那地方我就不多說了,從今往後,那裏就是你們的地方,到了冬天還是回黑風嶺過冬,有什麽需求現在就說,或者以後想起來,再告訴商隊的掌櫃,他們會替你辦的。”

“多謝先生!”

“不用謝我,草原是個好地方,這裏有成群的牛羊和馬匹,雖然我們的利潤很可觀,但是誰都想不勞而獲,嗬嗬!”蘇任笑了笑:“今後還會有更多人的進入這片草原,這裏是你們的獵場,隻要保住你們的性命,想幹什麽我不會幹涉,你們能不能在這裏立足就看你的。”

老狐狸的眼睛裏放出光芒。人都是熱血的,隻是一些規矩和理智讓我們失去了最原始的**。蘇任要將這種**販賣到草原來,徹底將平靜的草原變成一群**者的樂園。

終於到了離開的日子,霍金和柯木智依依不舍。霍金摘下手腕上的一條烏木手鐲送給了柯木智,這是他第一次上戰場的時候,從一個死屍的身上脫下來的。死去的那個人全身破破爛爛,獨有這條手鐲保護的很好。雖然隻是最平常的烏木,那可是霍金第一次上戰場的繳獲,意義重大。

柯木智也將自己隨身的寶刀送給了霍金。那把刀,刀鞘上就鑲嵌著十顆名貴的寶石,在陽光下閃閃發光。

兩人緊緊的抱在一起,這是草原上兄弟之間的禮節。這一刻,在兩人的心中都覺得對方是自己最好的兄弟,最珍貴的朋友。

“哎!還是年輕好呀!無憂無慮的沒有一點心事。”蘇任不忍再看,轉過臉歎了口氣。

黃十三嗬嗬笑道:“先生也沒多大,也很年輕。”

蘇任搖頭苦笑,白馬好像明白主人的意思,沒有任何征兆的邁開自己的步子,商隊踏上了返回的道路。過了好久,霍金才追上來,眼圈竟然是紅的,手裏緊緊攥著柯木智送給他的寶刀,臉上帶著淚痕。

“我們的小金子竟然哭了,這可真是破天荒頭一回呀!”黃十三扭頭看了一眼,開始調笑。

霍金沒有理他,問蘇任道:“大哥,下一次我們還來嗎?”

蘇任搖搖頭,拍拍霍金的肩膀:“珍視這友誼吧,下一次再來的時候……,算了,不說了。”

牧民們再也不害怕這些帶著大量牲畜的漢人商賈。有些竟然遠遠的揮手,那些嗓子好的唱起了草原上送別朋友的歌曲。聲音洪亮而悠長,久久不能散去。

蘇任的心在煎熬,他第一次覺得自己是個黑心的家夥。這一刻他隻是商賈,賺了十倍的利潤竟然還不能滿足**。他有些後悔做出那樣的決定,他對大漢或者說大漢朝廷沒有一點點的感情,既不是官也不是民,可為什麽自己就非要拿這些對自己尚算友好的羌人下手?

走到天黑,蘇任將這種想法歸咎於狹隘的民族情結。他並不是不喜歡羌人,相反,大多數羌人的質樸,讓蘇任覺得自己應該留在這裏。這些羌人世世代代追尋著先祖的足跡,在草原上遷徙放牧。不可否認,偶爾會去漢地做一些慘絕人寰的勾當,但是想想,千百年後我們漢人不也是做同樣的事嗎?

如今大漢周邊有數十個大大小小的民族,再過幾百上千年,能有幾個留存下來?這才是滅族之戰,論起這些,漢人似乎比這些少數民族做的更徹底。

霍金不斷的回頭看,已經看不見黃羊部落的營地了,依然還在回頭。他不知道什麽時候還能見到自己的兄弟柯木智,隻希望這一次不是永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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